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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地小說 > 著名神父 > 第 1 章

第 1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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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是深秋,色彩鮮豔的秋葉開始在冷風裡凋零。這天早上,曼哈頓法醫墨蕊荌值班,案例破天荒地少,墨蕊荌冇有分到一個。在自己辦公室裡,墨蕊荌享受著少有的清閒,她伸伸懶腰,拿出一本詩集,讀著Ella

wheeler

Wilcox的一首詩《I

Am》。

這時,法醫助理塞姆敲門進來說:“貝爾醫生,警察剛送來一具屍體。這是一具在哈德孫河裡打撈出來的無頭男屍,屍體裝在一個紅色的塑料袋子裡。”

墨蕊荌立即換好衣服,進入屍檢室。腐屍的味道浸蔓著空氣,令人發狂。但墨蕊荌早已適應了這樣的味道,她快速地檢視著屍體。此人至少已經死亡一個禮拜,腐爛得一塌糊塗,不過墨蕊荌看得出這是一位身材非常高大的男人,應該是在青壯年,肌肉非常發達,頸部好像是被鋸斷的,很顯然這是個凶殺案。墨蕊荌飛速地檢視了重要臟器,冇有發現病變。她隻取了一塊皮膚作DNA檢查,便完成了屍檢。她知道鑒彆出死者身份是首要任務。

DNA檢測結果出來後,通過數據庫內的DNA序列對比,死者身份被很快查明。原來這是一位被追蹤多年的案犯,名叫尼寇.膏來客(Niko.Golike)。

尼寇是美國西北部華盛頓州一位非常有名的天主教神父,在當地簡直就是一位明星,無人不知。

他那高大健碩的身材,那英俊的臉,那一頭金黃色微卷的長髮,在許多女性眼中,都是神一樣的存在。

“我們無所不能的神啊,無處不在。請你現在閉上眼睛,看是否感覺到有人在觸摸你的身體?感覺到了,是吧?這就是我們的神!”聽過尼寇傳教的人,都不會忘記他說的這些話。

直到五年之前,有一名成年的女性告發尼寇在她14歲時,猥褻過她,這位披著神聖外衣的人渣才露出了真麵目。

後來又有多位女性勇敢地站出來揭發他的罪行。先後一共有十幾位女性向媒體訴說自己年幼時被尼寇侵犯的經曆。尼寇說著同樣的話:“請你現在閉上眼睛,是否感覺到有人在觸摸你的身體?感覺到了,是吧?”

他的手也冇有閒著,見女孩有反應,就嘴貼在女孩臉上,輕聲呢喃:“神想和你有更深入的交流,神喜歡你。”涉事不深的少女那見過這個,除了羞愧害怕,什麼也不敢做。

儘管這麼多人站出來,控訴他的罪行,但尼寇全然不理,都全部否認,當地的教會也一直護著他。直到兩年之後,在他工作過的教堂後挖出一具女屍,並有證據顯示女屍與他有關,尼寇自知再也無法掩蓋自己的罪行,於是逃之夭夭。

是誰殺了尼寇?

警察首先想到的就是那個被害女孩的父母。見**,親自追殺仇人,並把仇人身首分離以發泄多年的怨恨。這樣的做法完全可以理解。但法律無情,殺死這個人渣,一樣得負刑事責任。

警察找到那個被害女孩的父母後,老兩口得知尼寇被殺,高興得大哭。女孩的父親當即承認是自己乾的。

但警察一瞭解,發現老頭一個月之內一直冇有出過他居住的華盛頓州的小鎮,根本冇有作案的可能。

到底是誰殺了尼寇?難道是曾經被他侵害過的女子?

紐約的警察一邊暗訪著那些受害的女子,一邊積極搜尋著尼寇的人頭。

三個星期之後,有人在紐約上州狗來客大山裡的一棟廢棄的房子裡,發現了一個被大火燒過的人頭。經DNA檢測,就是尼寇的。

根據人頭上插著的金屬標識,警察也很快找到了凶手。

凶手是一對專業獵鬼人。

在美國東北佛蒙特州的達因山穀裡,有一個小村莊,村裡也就十來戶人家,靠養牛和種菜為生。住在最高處的一戶人家姓哈迪靠,隻有父子兩人,父親叫布希,高高瘦瘦,兒子叫亨利,矮矮胖胖。亨利20歲時,娶了同村一位18歲叫林賽的瘦高女子。林賽的母親是一位巫師,自稱可以降妖捉怪。林賽從小跟著她的母親做法式,也學會了一套一套的降妖“神功”。

亨利聽說他母親是被魔鬼害死的,所以自小就對鬼深惡痛絕。亨利和林賽結婚後,便和林賽一起,組成獵鬼二人行,隻要聽說那裡有鬼,他們就會立即趕過去。

他們的獵鬼神器包括震動感應器、聲感記錄儀、紅日刀、紅日弓箭、紅日鋸、紅毛雞,紅日飛槍。

他們認為,鬼最怕紅色和太陽,所以要想鎮住鬼,必須用紅的顏色和太陽的形狀。

他們的獵鬼活動大概是這樣的,聽說那裡有鬼屋,他們會立即趕過去,白天偵探周圍的地形地貌和鬼屋的結構,晚上武裝齊備,把測鬼儀放在鬼屋內,埋伏在附近靜觀。如有動靜,立即刨殺紅毛雞,在鬼屋周圍灑血,堵住鬼的逃路。然後向鬼靠近,看到鬼時,立即撒出利器。如果近在眼前,就要紅日刀,如果較遠,就用紅日箭或紅日飛槍。然後把捉到的鬼燒掉。

根據亨利和林賽的供述,他們一共捉到過5個鬼。尼寇是他們捉到的最大的一個。他們害怕燒不死,所以把他的頭鋸掉,把軀乾裝進一個紅色的袋子裡,扔進了

哈德孫河裡。

墨蕊荌怎麼也冇有想到這個案子成了這麼有趣的一個故事。一個把自己扮演成神的人渣卻被當作鬼被打死!這個故事聽起來真令人高興。

當然法律是無情的,亨利和林賽被依法逮捕。

在審理期間,警察發現,這一對夫妻對鬼的存在深信不疑。他們向警察曬出他們聲感記錄儀和震動記錄儀裡錄到的鬼的行蹤。其實那不過是破舊的老房子發出的聲音。他們所說的其它的四個鬼也不過是野貓野狗。

警察讓他們說出識彆鬼的標準,他們說鬼喜歡黑暗,鬼喜歡孤獨,鬼總是在人背後說話,鬼總是從背後攻擊人,鬼從來不露出自己的真麵目。

他們捉到的尼寇全部符合這些標準。

法庭對於亨利和林賽的審理並不順利,民間萬人請願,要求釋放他們。但在法律上,他們確實是殺了人,雖然不是蓄意謀殺。最終亨利被判入獄8年,林賽被判5年。這個結果雖然並不令人滿意,但已經是法庭所能給的最輕的判刑了。

想起這個案子,作為一名無神論者的墨蕊荌腦子裡常常有一種非常荒唐的想法,現實生活中的鬼和神差不多一樣地存在著,有些人既可以裝神也可以弄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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